- 法规标题: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 制定机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6日文书字号:邵金管字〔20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邵金管字〔2022〕2号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邵市政办发〔2022〕1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生育政策。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三、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四、明确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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