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5日文书字号:襄政办发〔2021〕1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襄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精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持续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助力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旅游中心城市、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国家文化旅游名城,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在本市开展全域旅游创建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合法经营的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商品开发经营企业等各类涉旅企业及导游(讲解员)等。
第三条
奖励项目和标准
(一)旅游品质提升...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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