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7日文书字号:鄂府发〔2020〕17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意见
鄂府发〔2020〕1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中央、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是当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履职,认真研究梳理行业领域内中央、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审批服务、金融支持、减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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