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制定机构:盘锦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文书字号:盘政发〔2021〕6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盘政发〔20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四五”时期是盘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市上下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确保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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