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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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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23〕4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全省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成果,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共治相结合,坚持行政监管与协议监管相结合,坚持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强本固基,以零容忍态度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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