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21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市监法规字〔2021〕13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邮 箱:scjgfg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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