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转发高等职业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推荐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4日文书字号:教高司函(2008)120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6月04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转发高等职业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推荐方案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8)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财[2004]9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与管理,促进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我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起草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自动化类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林业技术专业、园林技术专业、化学制药技术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药物分析技术专业、药物制剂技术专业、中药制药技术专业等10个专业(类)的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推荐方案草案,并在广泛征求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推荐方案。现将推荐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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