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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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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8日文书字号:青政〔2020〕37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6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的通知
青政〔2020〕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积极引导外资多领域开放?以国家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重大战略为契机,落实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展外资领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聚焦我省“一优两高”战略和“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引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向农牧业?新基建?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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