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实施意见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药监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服务发展。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建立“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做到监管“科学、精准、有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服务“用心、用情、用力”。通过推广“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让监管有精度、执法有准度、服务有温度,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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