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取消天津市双荣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 制定机构: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文书字号:津科高〔2023〕2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2月0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取消天津市双荣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津科高〔2023〕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天津市双荣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取消原因及年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撤销原因
撤销年度
1
天津市双荣科技有限公司
GR202112003346
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
2021年
附件: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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