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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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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4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灯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土地经营权矛盾化解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二轮延包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号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延包工作。

一、关于加强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我市以“疏堵结合”的方法,按照闭环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督促县区常态化组织开展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借助局官网和“亳州农业执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宣传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站位高、业务水平精、服务能力强、公信评价好的仲裁员队伍,切实提升我市农业农村专业化调解能力。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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