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问题的报告
- 制定机构:中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07日文书字号:中府(2006)56号
- 生效日期:2006年06月07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问题的报告
(中府〔2006〕56号)
市委:
现将经市政府12届25、26次常务会议讨论,需提请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启动我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问题
市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以政府文件下发《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涉及的人员编制问题尽快专题报编委研究。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中市财政负担部分,在2006年安排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中调剂解决。增编后人员经费按规定供给渠道解决,市级财政负担人员经费在增人增资预留经费中安排。市财政通过追加2006年预算安排210万元作为启动经费。(详见附件1)
二、关于2006-200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投资问题
市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水利局、财政局提出的关于2006-2008年度全市水利建设投资意见。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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