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吉市政办电〔2022〕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市政办电〔2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5号)文件精神,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尽快恢复消费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一、有序恢复商业经营场所
(一)积极稳妥开放大型生产生活市场。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建材、钢材等生产资料市场,符合防疫条件要立即开放,为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实现稳产满产提供强力支撑。家具五金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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