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俄总理第二十三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1月07日效力级别:声明公报
中俄总理第二十三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于2018年11月5日至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了梅德韦杰夫总理,李克强总理同他举行了中俄总理第二十三次定期会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会见了梅德韦杰夫总理。梅德韦杰夫总理还应中方邀请出席了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一
两国总理(以下称“双方”)强调,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快速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中俄关系是新时期国家间开展建设性对话的典范,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维护世界政治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
双方重申,中俄合作建立在传统睦邻友好、相互尊重和相近的历史使命基础上,双方对开展相互合作给予高度重视,将之视为长期和战略选择。
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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