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7日文书字号:闽工信联函中小〔2022〕8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0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联函中小〔2022〕87号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工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现就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制造业,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上游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配套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我省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帮助3家以上(含3家)省内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省级财政按我省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加快落实资金...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