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和平政(2011)76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和平政(2011)76号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区长张盛如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财政、审计、编制工作。
常务副区长石季壮 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统计、行政审批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档案及保密工作,联系工商和平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副区长路艳青 分管区政府法制、信访、社会稳定、应急管
理、公安、司法、监察、街道、民政(双拥)、市民服务、残疾人事业及老龄工作,联系区武装部、公安消防和平支队。
副区长何鹏 分管商务(市场)、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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