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3日文书字号:津政办发〔2023〕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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