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创客广东”韶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24年)承办资金的通知
- 制定机构: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创客广东”韶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24年)承办资金的通知
广东普慧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3号),经过公开遴选申报、专家评审、网络公示、局党组会审议等流程,已确定由你公司承办“创客广东”韶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2024年),现将大赛承办资金30万元下达到你公司。
请你们根据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