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和省医保信息平台的通告
- 制定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和省医保信息平台的通告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市将正式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开通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参保登记功能(以下简称上线新系统),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时间
2022年2月14日起,我市人社部门全面恢复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类社保业务办理;我市医保部门全面恢复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大额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医保)等各类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办理;我市税务、协作银行全面恢复上述各类保险缴费征收业务办理。
二、参保单位常见业务办理
(一)社保业务。参保单位优先选择“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及续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暂停、单位职工一般信息变更登记、单位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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