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1日文书字号:川府发〔2020〕28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3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20〕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吸引外商投资作用,扩大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外资质量,培育我省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对外开放力度
(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任何市(州)和部门(单位)不得单独针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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