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成都艺隆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成都艺隆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8日文书字号:2022年第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准成都艺隆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2022年第2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2﹞386号),生产双流冬草莓、羊田粉条、盐边油底肉、金堂羊肚菌、蒲江猕猴桃、蒲江丑柑、峨眉山茶、江油附子、汉源花椒油等9个产品的25家企业,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25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