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召开云南保监局产险市场四季度运行分析会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7日文书字号:云保监发(2009)291号
- 生效日期:2009年12月17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召开云南保监局产险市场四季度运行分析会的通知
云保监发(2009)291号
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市场运行分析工作,提高产险监管了解和把握市场发展态势的研判能力,及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我局决定召开四季度市场运行分析会,会议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1日(周一)上午9:20
三、参会人员: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省保险行业协会分管产险业务的副秘书长。
参会人员均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不能按时参会的,应在会前一天向产险处请假。
四、会议材料:请各公司于参会时提交市场运行分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在全面分析今年经营情况基础上提交预估利润表及其预估方法。各公司应重点对昆明市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在文山州设有分支机构的应参照同样要求进行分项分析,对上述两个市、州经营分析的内容可单独形成材料,并按附表要求填列相关内容。以上材料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材料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保监局产险市场运行分析会议制度〉的通知》(云保监发〔2009〕13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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