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 制定机构:阜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文书字号:阜政发〔2022〕3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阜政发〔202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阜阳新篇章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抓好今年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市委六届二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22〕9号)要求,市政府确定了11个方面245项重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督查调度,推进落地落实。
一、努力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全市生产总值增长8.5%。
牵头负责领导:胡明文
牵头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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