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
  • 制定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
(2022年2月15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长江生态保护,维护法治统一,推进自治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清理,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条例中的“采(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修改为“矿业权出让收益”;“采(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修改为“矿业权占用费”;删去“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根据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状况,依法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应当符合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三)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矿业权占用费县级分成部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