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随州监管分局关于随州农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更名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随州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1日文书字号:随银监复〔2018〕1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2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随州监管分局关于随州农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更名的批复
随银监复〔2018〕1号
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随州农商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随农银文〔2018〕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支行更名为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二、请你行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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