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文书字号:青政办字〔2022〕4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22〕4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30日印发的《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7〕16号)同时废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发生,规范金融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合法金融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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