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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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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5日文书字号:藏政办发〔2009〕15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2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5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精神,现就我区贯彻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建立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交通税费制度,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成品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国家取消的六项收费中,涉及我区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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