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3日文书字号:揭府办函〔2022〕12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函〔2022〕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市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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