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评定工作的函
- 制定机构: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23日文书字号:京政农函(2007)30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5月2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评定工作的函
京政农函(2007)30号
各远郊区(县)人民政府,农商行各级支行:
近年来,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缓解农民贷款难,我们在京郊积极推动“三信”工程建设,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郊区信用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农村信用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初步得到缓解,促进了农民增收。但是,目前京郊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民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各地“三信”工程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进展缓慢。各远郊区县人民政府和农商行支行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信”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推动“三信”工程评定工作。现就“三信”评定工作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可以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户贷款,有利于农户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二是培养新型农民,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三是政府通过推进“三信”工程建设,支持农户发展生产,促进了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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