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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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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文书字号:潭政办发〔202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潭政办发〔202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湘潭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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