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文书字号:鲁建消字〔2022〕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6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鲁建消字〔202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有关公路运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公路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分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中依法分别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主要有:
(一)隧道工程;
(二)承担服务功能的配套工程,包括综合楼、职工宿舍、维修车间、加油加气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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