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文书字号:市政办发〔2023〕4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3〕46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晋中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应对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影响,规范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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