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 制定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1月25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郭某明等人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某明,男,1989年12月出生,无业。
被告人李某君,男,1997年9月出生,无业。
2020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郭某明通过VPN“翻墙”使用境外网站注册Telegram软件,以“隔壁老王叔”的网名创建聊天群组并在该群组内发布贩卖毒品大麻的信息。购毒人员通过该群私信郭某明下单购买大麻,并以比特币、门罗币等数字货币向其支付毒资。被告人郭某明先后四次通过上述方式向傅某某等人贩卖大麻51.01克。另查,2020年7月31日、8月4日,被告人郭某明先后两次通过Telegram软件向他人购买毒品大麻,并约定以寄递方式交付。被告人李某君先后两次帮助他人将装有大麻的包裹通过快递邮寄到郭某明提供的收件地址。同年9月2日,公安民警在西安市碑林区某快递网点查获被告人李某君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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