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出地耕地林地管理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4日文书字号:桂政办发〔2018〕115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9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出地耕地林地管理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桂政办发〔2018〕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户(以下简称搬迁户)在迁出地耕地林地(以下简称耕地林地)管理利用工作,盘活搬迁户耕地林地资源,保障搬迁户合法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搬迁户合法权益为核心,依法规范搬迁户耕地林地管理,盘活搬迁户耕地林地资源,做到搬迁户耕地林地权属不改变、权益不受损,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加快推进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主要目标。通过流转搬迁户耕地林地、入股经营主体、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等方式,盘活搬迁户耕地林地资源,推动搬迁户耕地林地打包开发、规模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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