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8日文书字号:赣府厅字〔202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2〕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现结合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学生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