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局
- 发布日期:2005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国开办发(2005)62号
- 生效日期:2005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开办发〔2005〕6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简称《纲要》)的目标和任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单位决定加强协调配合,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大局,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
一、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意义重大
(一)“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贫困村的分布特点,为稳定解决绝大多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全国共确定了14.8万多个重点贫困村,采取了“整村推进”的战略措施,即以贫困村为单元,统一规划、综合建设、分批实施,极大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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