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文书字号:浙政办发〔2022〕68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22〕6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印发实施我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工作方案,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加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报送,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深入推进杭州市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