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民防空办公室、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
根据《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工改办〔2021〕7号)要求和《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试行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3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原则,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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