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制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30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四川省、黑龙江省等地调研,听取意见,并就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同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7月19日召开会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8月17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应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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