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31日文书字号:六政办〔2022〕3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3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六政办〔2022〕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政府已将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把起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动与市司法局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起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实施类项目责任单位要成立起草小组,制定方案,按计划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送审稿;调研类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对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调研论证,并按规定报送调研报告。
二、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六安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规定,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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