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实施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文书字号:穗建规字〔2023〕1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0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3〕13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线迁改工作,规范管线迁改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广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意见。
第二条
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需要迁改既有管线的,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
管线迁改是指因工程建设需要,对既有地下管线的迁移、改造,或者对于既有架空线实施入地、迁移。
管线迁改补偿方式可采用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
因管线迁改用地需要,对不动产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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