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江苏省首批省级非遗工坊名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江苏省首批省级非遗工坊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加强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和发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苏文旅规〔2023〕2号)有关要求,开展江苏省首批省级非遗工坊认定工作。经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相关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雨花茶制作技艺非遗工坊等60个项目为江苏省首批省级非遗工坊,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工作,为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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