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汇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批复
- 制定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文书字号:黔府函〔2023〕88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汇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批复
黔府函〔2023〕88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汇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请示》(遵府呈〔2023〕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二、你市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汇川区要严格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加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不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的,应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重新编制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要及时做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