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第一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验收结果的通报
- 制定机构:江苏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文书字号:苏民事〔2023〕2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第一批江苏省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验收结果的通报
苏民事〔2023〕2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验收工作。经实验区报送材料、市民政局初审自评、实地抽查验收、专家评估打分等程序,于2023年10月底完成了第一批12家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验收工作(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免检)。经研究,现将终期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确定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贾汪区、苏州市吴中区、太仓市、句容市等5个地区为“江苏省第一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优秀单位”;宜兴市、睢宁县、常州市武进区、淮安市清江浦区、仪征市、金湖县、宿迁市宿城区等7个地区为“江苏省第一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合格单位”。
各地要按照婚俗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大力实施“为爱减负、为爱出新、为爱赋能、让爱出彩”婚姻家庭“四个乐章”,有效遏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让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吹进千家万户,努力推进我省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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