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信息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8日文书字号:鄂检办发〔2015〕10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6月08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信息工作的通知
(鄂检办发〔2015〕10号)
各市、州、分院,林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信息工作,根据省院领导指示,结合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检察信息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今年4-5月份,省院办公室除约稿的信息外,收到各市级院、林区院上报的各类信息64期。从数量上看明显偏低,同比下降45%。从信息类别看,动态类信息36期,占56%;经验类和问题建议类信息分别只有16期和12期,结构明显失衡。从报送信息质量看,一些经验类信息内容空泛,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案例,可用度不高,问题建议类信息缺乏新意,归纳概括、分析研判不深入、不准确,缺乏应有的参考价值。此外,一些市级院对基层院上报的信息简单照转,不加工、不修改;一些地方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不力,工作推进不平衡,少数基层院直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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