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公证行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8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公证行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现将《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公证行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公证行业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开展公证执业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
本基准所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裁量范围内,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行为是否处罚,作出何种类别、幅度的处罚以及其具体适用情形的细化、量化标准。
第三条
本基准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为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第四条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过罚相当原则...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