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六盘水府发〔2022〕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六盘水府发〔2022〕7号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第一条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21〕8号)精神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城乡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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