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保护和收复文化财产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秘鲁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0年03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0年03月3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保护和收复文化财产协定
(2000年3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
意识到双方文化财产受到盗窃和非法出口造成的严重损害,它既造成了文化财产的流失,也使考古遗址和其它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场所受到破坏;
双方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九七○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九七二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一九九五年《关于盗窃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原则和精神;
确信双方在收复被盗、非法出口的文化财产方面的合作是保护和承认双方各自文化财产所有权的有效措施;
出于建立共同准则使文化财产在被盗或非法出口的情况下得以尽早收复并使之受到保护的愿望;
双方认识到各国的文化遗产应为各国独有,而不应被视为商品;
达成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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