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市财政局、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申请银行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具体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日期:2001年03月19日文书字号:京财农(2001)635号...等
- 生效日期:2001年03月1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总指挥部、市财政局、市商业银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申请银行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具体实施意见
(京总指发(2001)4号、京财农(2001)635号 2001年3月19日)
为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推进该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步伐,顺利实施拆建还绿,确保在3至4年内完成绿化隔离地区规划绿地的绿化任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申请银行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政策和建设目标,采取灵活务实的工作方法和积极、便利的贷款办法,集中安排资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为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适用范围和标准
适用范围:根据市政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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