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制定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文书字号:法释〔2025〕6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5月0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5〕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5年3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5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3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二)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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